清西陵从雍正八年(1730年)建泰陵至民国十三年(1924年)溥仪被逐出紫荆城,期间共185年。随着清王朝的兴盛和衰亡,西陵境内满族人的生活经历了酸甜苦辣的变化。
西陵境内满族人均为建陵后清政府从东北和北京派调来,他们来后,根据不同的分工分住到每个应(去掉)营房。他们的生活按品级高低按月发放奉饷和生活用品。以乾隆三年为例,每月官员奉饷乾洇(乾银)二万八千余两,每月米石四千余石。官员家属如茶饭妇人给纱一匹,高丽布二匹。子女上学的费用除从永济库支付外,每月另给生活补助费。如遇特殊情况,茶饭上人给吉事银十两,凶事银八两,遇有丧事,借给官员当时所任品级四个月的奉饷(俸银)。居住的房屋由清政府建盖,由一亩三分地至二分四厘不等。郎中、员外郎居住在营房前排,房舍建筑均为质量精细的青砖瓦房,四框均为磨砖对缝,上顶为大青水脊,大博缝,浮雕的脊头、博缝头和罩面。房内布局合理,中间两大(间)为寝室和客厅,西面为火炕。大房两侧分别是对称的两耳房,作为厨房不与大房相通,各自开门。各住房卫生清洁,室内陈设讲究,整齐得体。
由于清政府给予了守陵人优厚的待遇和清闲的工作,使得他们享受着良好的生活条件。因此,他们吃喝穿戴都很讲究,形成了多方面的习俗。
到了清朝后期,由于清廷库存银两支绌,守陵人员银两减少,生活水平下降。档案记载,当时“西陵八旗文武只(职)官红白赏项,减半支领。”生活奉饷(俸银)及米粮减半支给。到咸丰四年,“西陵广恩库用款……一切支发,按成搭放钞票,而某项可以酌减,某项可以折钱,似宜一律酌等,以节靡费。”“官员红白事赏银及兵丁红事赏银于三月间业经停止。”尽管西陵承办事务衙门的大臣们,再三强调不愿以银易钱,然而究竟难以阻挡政府决定。而且钱贱银贵的事实也难以改变。
1924年以后,清政府不复存在,守陵人员失去了生活的依靠来源,民国政府按人口分给的土地不会耕种,有的人户将土地租赁给别人耕种,自己收取地租用以维持生活;有的搬迁到所分土地区域耕种;有的则带领妻子儿女去他乡谋生。此时,守陵人员的生活由高峰跌入了低谷。陵寝营房由满族人居住,成为现在满汉混居的村庄。
解放后,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西陵满族人同全国人民一道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他们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,发展各种经济,使生活向小康水平迈步。